|
【本報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喧騰一時的「台獨」分子林志昇控美案,於當地時間5日在美國華盛頓高等法院進入二審。
台灣平民民主黨主席林志昇的控美案主要認為,日本1945年戰敗後宣布「放棄台灣主權」,是暫時把台灣交給當時美軍的同盟國,也就是蔣介石的軍隊來管理,台灣應該是美國的「第六個屬地」,美國必須給台灣民眾發美國國民護照。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2007年3月初審判定台灣人「沒有國籍」,林志昇繼續上訴高等法院,並在2月5日與美國國務院法務署就台灣問題召開辯論庭。
妄稱台島是美屬地
台灣前「司法院副院長」和前「大法官」城仲模5日帶領數十人,在美國華盛頓地方法院外聲援林志昇。城仲模叫囂稱,從1945年美國和日本戰爭結束後,台灣民眾的「國籍」不久之後就變成中國的國籍,這個行為根據國際法是「違法」的。
城仲模從2006年開始就到美國法院上訴,主張台灣是美國的一部分,城仲模從歷史與國際法論述,1895年甲午戰爭台灣割讓給日本到二次大戰日本戰敗,台灣都沒有真正「主權」;接著戰後美國將台灣交由蔣介石的軍隊接管,當時美國並沒有明確立法,台灣主權永久轉移給蔣介石「政權」,故台灣應該是美國的「第六個屬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