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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通社6日消息:陳水扁涉貪污洗錢等弊案被起訴,日前第二度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等三法官回避審理,6日下午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無具體事證足認蔡守訓等三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或與扁有「故舊恩怨」等關係,不符法官回避的要件,將此申請案駁回。
陳水扁委托律師鄭文龍日前遞狀指稱,台北地院原以抽籤分式,由重金三庭周占春審判長、受命法官何俏美、陪席法官林柏泓審理陳水扁涉洗錢等案,但北院以內部簽呈方式,改由蔡守訓審判長、徐千惠、吳定亞等三位法官審理,是以司法行政介入審判,也抵觸「法官法定」原則、違反內部分案規則,申請蔡守訓等三法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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