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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會前副會長李耀基(中)。
【本報訊】中大學生會前副會長李耀基,不滿中大教務委員會將授課語言主要為中文改為中英雙語並用,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法院判李耀基敗訴。判詞指《中大條例》「前言」的含義並非強制中大須使用中文,若硬性規定中大只可使用中文作為授課語言,反會令中大難以完成前言中所載的使命,及干預中大的自主權及學術自由。
官指非強制用中文授課
現為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四年級學生的李耀基,早前提出申請時指《香港中文大學條例》的前言已訂明「主要授課語言為中文」,但中大教務委員會前年通過《雙語政策委員會報告書》,把中文及英文定為主要語文,並增加以英文教授的科目,與《中文大學條例》的立法原意違背。法官張舉能昨於判詞指出,「主要授課語言為中文」一句的含義,並非強制中大須使用中文作為授課語言。
法官又指《中大條例》的「前言」亦有提及中文大學的使命,包括「協力於知識的保存、傳播、交流及增長」、提供高水準的課程及「促進香港的民智與文化的發展,藉以協力提高其經濟與社會福利」,若盲目及硬性地恪守以中文為主要授課語言的條文,未必對實現中大的使命有所幫助,更屬干預中大的自主權及學術自由。他指申請人一方從「前言」中僅抽出有關教學語言的部分作討論,乃過於簡單化的說法,故不予以接納。
規定語言變相干預自主權
申請人李耀基與「中文大學校友關注大學發展小組」的成員,包括多名前任中大學生會會長,昨一同到庭領取判詞,各人均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李耀基認為法庭雖裁定《中大條例》前言有關教學語言的部分雖無約束力,但維持中文授課乃中大的重要歷史使命;他希望透過今次訴訟,令中大校方了解不少教職員反對雙語並用的立場,又謂會與律師商討尋求上訴。「中文大學校友關注大學發展小組」亦發出聲明,指中大今次雖然勝訴,卻不等於可採取「重英輕中」的措施,蔑視其創校使命及社會責任。
中文大學則發表聲明表示對裁決感到高興,指高等法院對中大的自主權及學術自由予以肯定,中大對此表示歡迎。中大又表示,判決鼓勵中大各學院根據不同學科的需要,選擇合適的教學語言,最終令學生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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