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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邪教教主鄭明析欺騙女信徒與他性交以洗罪,涉嫌於2001至2006年間強姦及性侵犯4名女信徒,昨日被上訴庭裁定罪名成立,判入獄10年。
64歲的鄭明析1980年自己創辦了攝理教會,會員大多是年輕女性,她們向警方表示,鄭明析曾指示她們寬衣接受健康檢查,及與他性交以除去己身的罪。鄭明析又警告她們如果把發生的事說出去,靈魂便會死亡。
上訴庭聲明指,被告以教主身份騙取利益,犯下嚴重罪行,嚴重傷害受害人。傳媒報道,法院內擠了約70名鄭明析的信徒,聞判時有的發出嘆息,有的在擦眼淚。 ■綜合外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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