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港澳駐京記者聯誼會11日舉行,國務院港澳辦聯絡司新聞處官員張國義、閆肅,國務院新聞辦官員李麗英等出席了此次活動。10餘家香港媒體的20餘位駐京記者參加了這次聯誼會。本報北京新聞中心實習記者何凡 攝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王玨、實習記者何凡11日電】國務院港澳辦官員11日在京出席「港澳駐京記者聯誼會」,談及新公佈的《香港澳門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時指出,出台該辦法旨在為港澳記者在內地採訪報道提供更為寬鬆和便利的條件,絕非「開倒車」為採訪設障。他透露,為了縮短新辦法實行的「磨合」過程,國務院港澳辦及全國記協於12日派員到中聯辦協助工作,力爭24小時處理香港記者採訪要求,並在最短時間內完成發放採訪證程序,為媒體合法採訪提供保障。
國務院港澳辦官員說,新辦法頒布後,香港新聞界出現了一些不同意見,這可能是對辦法條文理解偏差所致。這位官員指出,制定該辦法是為了延續北京奧運期間採訪管理的開放新風。奧運期間,記者在採訪時需領取奧運記者註冊卡,而新辦法規定,港澳記者在內地採訪亦需從中聯辦領取全國記協的採訪證,管理環節十分相似。
這位官員提醒,新辦法規定港澳記者獲得採訪證的表述是「領取」而非「申請」,更非由中聯辦「審查」。他認為,是否已徵得內地被採訪機構和對象的同意,也不會影響到港澳記者領取採訪證。
這位官員表示,新辦法的實施將有助於港澳記者在內地採訪時證明自己的合法身份,令採訪報道更為順暢。他指出,目前有一些所謂記者,打著港澳媒體的旗號,破壞內地採訪程序,或者搞廣告做經營,敗壞港澳記者名聲。因此,規定港澳記者需向中聯辦領取全國記協的採訪證作為身份證明,是為了盡可能保障秉持新聞操守和職業道德的港澳合法媒體、合法記者赴內地採訪的權利,防止冒牌的港澳記者從事不法活動的發生。
採訪更開放便利 非開倒車
該官員還表示,領取採訪證程序並非為香港記者「設障礙」。事實上,自該辦法上周實施以來,中聯辦已代全國記協在港受理多宗香港記者的辦證要求,執行尺度比較寬鬆。在採訪時長、採訪事項範圍等方面都給予記者足夠的迴旋餘地。
至於在新辦法背景下如何應對突發事件等臨時性採訪,這位官員表示,今後會因應實際採訪需要,採取靈活變通措施。比如,記者在內地採訪期間如遇突發事件需要緊急另行採訪,可考慮由所屬新聞機構總部直接向中聯辦作補充說明,或者通過其它方式變通處理。國務院港澳辦亦將順應社會前進、新聞開放的潮流,盡可能為港澳記者報道做好服務、配合採訪,提供更多便利,而絕不可能「開倒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