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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扁案法律顧問團成員認為,吳淑珍10日的部分認罪,讓陳水扁一直聲稱的「政治迫害」說法失去法律基礎和正當性,使扁家未來的法律攻防更為吃力。 路透社
——扁案律師團稱證詞連帶危及子媳認罪協商
【本報訊】綜合報道:吳淑珍10日出庭時,承認在「國務機要費」案中偽造文書,並承認收了南港展覽館招標案的佣金,同時供稱陳水扁不知情,以避重就輕的選擇性認罪來達到「保夫救子」的目的。不過,吳淑珍此舉對扁十分不利,有扁案法律顧問團成員認為,因為珍的部分認罪,讓陳水扁一直聲稱的「政治迫害」說法失去法律基礎和正當性,扁家未來的法律攻防將更為吃力,甚至連陳致中夫婦都更難從扁案中脫身。
在法庭上部分認罪的吳淑珍,11日上午請扁辦秘書江志銘帶了她準備的羊小排、炸魚、炒高麗菜和蘋果等食物到台北看守所給陳水扁。而扁辦主任劉導在探視陳水扁後,代扁轉述了三點聲明:陳水扁對於吳淑珍部分認罪,持保留態度;無論是龍潭弊案或是南港弊案,扁對於金錢的部分事前都是不知情,如果他事先知道,不會同意也不會讓吳淑珍這樣做;對相關案子引發社會紛擾,陳水扁表示所有的政治或道德責任他願意一肩扛下,但他沒有做的事情,不能硬說他有犯罪。
據稱扁將覓八名證人
據了解,陳水扁10日直到晚上6點多才從電視掌握到吳淑珍開庭的完整訊息。陳水扁的律師指出,陳水扁將提出8名證人,證明他沒有貪污。
對於吳淑珍「認小罪不認大罪」的說詞,據台灣傳媒分析,此計雖是經過精心計算,以為對阿扁有利;不過吳淑珍的供述中也露了餡,她說南港案中辜成允是因為被中信辜家欺負才送錢給她,如此說來她豈不是在收「保護費」?而她要保護辜成允,還不是要靠阿扁的權力,也就是說,吳淑珍收錢的事,阿扁應該是知情的。
扁案的法律顧問團成員們也表示,儘管陳水扁並未因南港案遭檢方起訴,但吳淑珍認了她在南港案「收了賄款」,也「喬了事情」的罪證後,連帶地讓陳水扁在龍潭案中更「難脫關係」。因為陳水扁在龍潭案中,不只和李界木見了面,還召集「行政院」等相關單位首長開會做成內部裁示;吳淑珍的證詞無疑是親口證明自己確實在官邸裡「喬事情」,則龍潭案亦可能被解讀為「扁嫂會找阿扁出面」,使得陳水扁在龍潭案脫身的基礎岌岌可危。
漏洞處處凸顯阿扁罪嫌
另一方面,吳淑珍承認拿他人的消費發票報銷「國務機要費」的賬,而領出來的錢都交給阿扁因公花用了,目的在證明她並沒貪污;但是「國務機要費」必須要因公支出,扁家卻用來支付家人的私用,辯解與案卷事證不符,要法院採信恐怕很難,而且因她說「錢都交給阿扁了」,反而把阿扁拖下水。事實上,根據台媒一項民調顯示,高達77%認為珍是為扁脫罪的選擇性認罪,毫無誠意,僅12%認為應相信吳淑珍的說法。
扁案法律顧問團成員認為,因為吳淑珍的部分認罪,此時情勢已發生「舉證責任逆轉」,過去陳水扁的一貫供詞,就是堅信吳淑珍所言,所有海外匯款都是「政治獻金」、「選舉結餘款」。如今,吳淑珍承認部分是賄款,無疑讓陳水扁的「政治迫害」說失去法律基礎和正當性,未來扁家面臨的法律攻防將更吃力,陳水扁恐怕要在看守所中關上更久時間。
珍供詞與致靚說法矛盾
此外,吳淑珍不承認錢是不法所得的說法,也會影響到子媳陳致中、黃睿靚的認罪協商,因為陳致中夫婦「認罪」,前提須是所洗的錢是不法所得。目前吳淑珍的說法已與陳致中的認罪說法抵觸,會讓特偵組懷疑陳致中的認罪誠意,法界人士因此認為,這對陳致中的認罪協商部分幫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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