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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十條措施,支持在閩海內外企業的持續發展,以創業帶動就業。圖為節後返城農民工在福州火車站觀看招工信息。 新華社
【本報海峽西岸新聞中心記者陳卓棟福州12日電】在金融危機影響下,為幫助企業應對嚴峻挑戰,福建今日宣布出台十條措施,支持在閩海內外企業的持續發展。在新措施下,赴閩投資的港澳商人,今後將不需提交身份證明公證,使福建成為內地首個免去港澳投資者公證手續的省份。
按照內地《公司法》規定,港澳台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需經其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2007年,福建省在國家工商總局支持下,率先免去台商公證手續。
今日,福建省工商局發佈《關於運用企業登記管理職能支持企業持續發展的十條措施》,明確表示香港、澳門地區公民赴閩投資,提交其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複印件,經與原件核對一致的,不需再提交其身份證明的公證文件。據悉,新出台的《十條措施》將計劃試行一年。
措施計劃試行一年
另外,福建省此次還為已在閩省投資的港澳企業提供更為寬鬆的經營政策。包括支持重點項目實行籌建登記,支持企業到資期限全部延長一年,支持企業逾期辦理營業期限變更登記,免予提交年檢審計報告以及免予處罰逾期年檢企業等。據測算,措施實行後,福建18萬戶內資企業將免予提交08年企業年檢的審計報告,可節省審計報告費用二億元人民幣以上,企業受益面非常廣。
18萬企免交審計報告
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長黃培惠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除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外,其他9條措施均適用於港澳投資者。福建省社科院原院長嚴正教授分析,《十條措施》是在經濟困難背景下,吸引投資、協助擴大內需的應急之策。而港澳投資者適用的9條措施中,大致可分為兩部分。其中,支持以創業帶動就業,支持重點項目實行籌建登記和免去港澳投資者公證手續,意在簡化港澳資本流入閩省的手續、程序,鼓勵港澳資本投資福建。而餘下6條,則可視作為已紮根閩省的港澳企業打下「強心針」,提供寬鬆的政策環境,支持其在低迷的經濟形勢中繼續在閩省經營,給予其繼續增資、注資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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