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分兩案起訴一名證券公司前高層人員,以及一名上市公司財務顧問,控告他們涉嫌就購買三丸東傑(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時,收受賄賂共110萬元及誤導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兩被告已獲准保釋等候提堂。
分案審理 另一被告明提堂
首案被告文銳輝(53歲),匯豐金融服務(亞洲)有限公司前高級副總裁,被控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被告另被控一項作出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涉嫌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84(2)(a)(iv)條,將於今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另一宗案件,47歲被告吳景浩,「三丸東傑」財務顧問,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他將於明日(周四)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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