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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行政總裁蘇利民強調,明愛醫院總監馬學章及急症室主管吳奎一年內不能升職,已是重大懲罰。本報記者 潘政祁 攝
【本報訊】(記者 李見安)明愛醫院心臟病人門外失救事件的懲處報告昨日揭盅,沒有人因事件而被解僱。一度堅拒認錯的明愛醫院總監馬學章及急症室主管吳奎,最嚴重懲處是一段時間內不獲升職加薪;沒有即時協助死者親友致電999的詢問處女職員,更毋須處分。醫管局認為,過往未曾作出同類懲罰,暫停升職加薪已屬嚴厲處分。死者兒子楊飛龍表示,不關心院方高層是否受到懲處,但認為該局需為事件作出賠償。
女職員護士毋須處分
醫管局成立專責委員會檢討事件,身兼委員會主席、醫管局行政總裁蘇利民昨稱,事件不涉及疏忽,但馬學章及吳奎需在2個月內需呈交醫院外急救指引及流程計劃,並在一年內實行,此段時間內二人不能升職加薪。蘇利民強調,醫管局過往未曾作出同類懲罰,認為兩人名譽損失更甚於金錢,停升職加薪已是嚴厲處分。
至於接獲電話6分鐘後才通知保安員往現場查看的急症室護士,蘇利民認為要檢討為何反應慢,該護士需要接受輔導。至於詢問處女職員,他認為女職員由於沒有受過相關訓練,當時的反應乃按醫院程序而做,故毋須懲處。
家屬指醫管局需賠償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昨稱已收到該報告,認為救死扶傷是醫護天職,期望醫護能發揮專業精神,為市民提供服務。醫管局主席胡定旭昨午到明愛醫院與員工會面,表示明白員工壓力很大,希望他們同心協力把工作做好。明愛醫院行政總監馬學章昨晚發聲明,表示事件引起市民不安及關注感歉意,並尊重報告內容,會盡快落實改善措施。
死者兒子楊飛龍表示,家人心情已平伏,他並不關心院方高層是否受到懲處,只關注家人生活的安排,認為醫管局需為事件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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