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新華社20日電:13日晚,雲南省蒙自縣發生一起縣公安局民警吉忠春與他人因倒車發生糾紛開槍致人死亡的案件。19日,紅河州公安局局長董家祿為此事道歉。
董家祿表示,一方面,吉忠春的行為給受害者及家屬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同時也給他自己的家庭製造了悲劇;另一方面,此案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壞了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聲譽,嚴重傷害了人民群眾的感情。「我代表州公安局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向全州人民表示深深的歉意。」
董家祿介紹,雖然吉忠春殺人是個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但其身份及持槍作案,說明公安機關在隊伍管理、槍支管理等方面負有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案公安機關不承擔國家賠償責任,但公安機關要承擔相應的民事連帶賠償、補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