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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本來月入高達20萬元的年輕證券經紀,因投資蒙受損失致虧蝕,前年藉詞替年逾花甲的熟客,推銷虛構的「股票掛鉤票據」,騙取客人投資並將近3,000萬元轉至自己戶口,暗中侵吞以填補個人投資損失,又向客人發出偽造的確認交易文件試圖瞞天過海,最終事敗,承認11項盜竊罪。法官指被告行徑損害業界聲譽,昨判其入獄5年10個月。
涉盜竊客戶巨額投資的證券經紀廖家顯(28歲),案發時任職於金榜期貨有限公司,早前承認於2006年12月至07年10月間,盜取屬於61歲男子許遵益的款項,合共2,962萬港元。
案發時月入20萬元的被告早前求情時曾指,因投資虧蝕,又為減低家庭財政壓力及供弟弟讀大學,加上酗酒受酒精影響,愚蠢地犯案。事後已向事主償還50萬元。但法官昨指被告誇大家中的經濟困難,又指被告騙取客戶信任及偽造證監會回覆,損害業界聲譽。
月入廿萬稱經濟困難
另外,法官指被告雖已賠償50萬元,但大部分損失需由保險撥款賠償予事主,間接令其他投資者蒙受保費損失。
官斥被告損害業界聲譽
案情指,被告於2006年底負責處理61歲事主許遵益在金榜的投資往來,並向事主推介一項「股票掛鉤票據」產品,事主遂同意投資,並先後將3,400萬元傳入金榜的戶口,然後將銀行入數紙傳真給被告,被告隨即將確認交易通知書電郵予事主。
至2007年12月,事主指示被告欲出售手上的「股票掛鉤票據」,但被告卻多番藉詞推搪,事主遂向證監會投訴,被告又偽造證監會的回覆企圖拖延。事主再向證監會及金榜查詢,證實金榜一直沒有出售事主投資的產品,終揭發被告盜款及偽造文件。金榜其後報警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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