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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照案 4女星或須出庭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2-26]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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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淫照案被告史可雋要求傳召4女藝人出庭作供。另一主角陳冠希在加拿大再次出庭聆聽法庭筆錄,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暫時沒有回港打算。 中新社

 【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震撼全港的藝人淫照案,男主角陳冠希昨日在加拿大溫哥華的取證聆訊完結。他首次開腔回應記者提問,表示希望案中女藝人能重新站起來,她們的安康比自己的星途更為重要,暫不考慮復出娛樂圈。取證雖結束,但案中女藝人的噩夢反而由此開始,律政司發言人昨表示,案中被告史可雋一方已提出申請,要求傳召身份已被陳確認的張柏芝、鍾欣桐、陳文媛及顏穎思出庭,下月9日會有聆訊,由裁判官聽取辯方陳辭,再決定是否傳召4人;換言之,案件於4月正式開審時,該4位女藝人或須現身法庭作供。

 在保鑣陪同下,陳冠希於香港時間昨日凌晨(加拿大周二早上)再到溫哥華卑詩省最高法院,確認他於本周一作證的供詞,其母親亦有出席旁聽。程序由加拿大司法部專員Kerry Swift主持,過程約兩個半小時完成,陳冠希在文件上簽名確認後,才正式完成作證程序;他在離開法庭後接受記者提問,他說:「今次我來溫哥華做證人,是希望為案件帶來一個完結。」

陳冠希盼受害人重站起來

 陳冠希表示,自案件發生後,過去一年很不開心,自己不斷思考,亦去過很多地方,尋找自己的價值;他希望事件盡快過去,案中每位女事主能夠盡快復原,重新站起來,重過健康快樂的生活,她們的安康較自己的前途更為重要,亦較自己復出問題重要。被問及會否重返香港娛樂圈,他回應說暫時無計劃返香港,在案件完結前,不會考慮復出娛樂圈,也沒有考慮過在北美發展娛樂事業。

指4女事主名字不是秘密

 被問到為何不在香港作供,花費大量香港納稅人金錢派員專程到加拿大為他取證時,陳冠希回應指,當日提出在海外作證,是得到香港司法及執法當局認為可行才提出申請;本周一在法庭上確認了涉案淫照當中4位女藝人的身份,他則說該4位女事主的名字早已在法庭文件上記錄,是公眾記錄,不是秘密。

 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的24歲被告史可雋,現正保釋候審,案件已定於4月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正式審理,預計需時10日。律政司發言人表示,下月9日裁判官將決定是否傳召該4名身份被確認的女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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