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海峽西岸新聞中心記者蘇榕蓉福州28日電】從今年3月15日起,台胞消費者申訴和舉報快速解決的「綠色通道」工作機制將率先在福州、廈門、漳州、泉州四個沿海設區市試行,7月1日起在閩全省範圍內正式實施。
福建省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處長陳曉南透露,台胞消費者可通過來人、來電、來信、互聯網等各種途徑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申訴舉報,對台胞來信或通過互聯網申訴舉報,各級工商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訴舉報郵件或信息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閩放寬台資准入條件
同時,記者還了解到,福建省還將推行放寬台資入閩條件。台灣地區經濟類社團法人組織視同經濟組織,可憑其社團法人組織主體資格合法證明,以合資、合作、獨資形式投資設立企業,免予提交其社團法人主體資格證明的公證手續。允許境內公民與台灣地區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共同申辦合資、合作企業。台資企業申請組建企業集團,在福建省內直接核准登記的,母公司註冊資本達到2000萬元人民幣,母子公司註冊資本總額達到4000萬元人民幣,且擁有3個以上子公司的,予以核准登記。
相關資料顯示,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2008年台商來閩投資規模仍持續保持兩位數增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