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新社4日電:雲南「躲貓貓」事件受害人李蕎明的父親李德發4日表示,已接受雲南晉寧縣公安局賠償35萬元,並獲退還李蕎明拉樹的四輪農用車。李父表示:「我們對這個處理結果感到滿意。」
24歲的李蕎明之前因盜伐林木被關進看守所並在看守所內受傷,最終因「重度顱腦損傷」死亡。當地警方稱其受傷原因是放風時和獄友玩「躲貓貓」撞在牆上,引起網民廣泛關注。後來,雲南檢查機關查明:李蕎明是因被「牢頭獄霸」毆打時,頭部撞牆致受傷、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