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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6日假釋出獄。 中央社
【本報訊】據中通社6日消息:因以不實發票核銷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被判刑一年入獄的前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服刑九個多月後,6日上午獲提前假釋,重獲自由。面對大批媒體包圍,余文強調,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貴。至於媒體詢問會不會覺得冤枉,埋怨馬英九,余文表示是自己做錯事,跟馬無關,心中並無任何怨恨。
對於未來的工作與生涯規劃,余文說,暫時還沒想這些,等休息一陣子後再做打算,他會好好去面對以後的生活;對於家庭,讓父親、妻子擔心,余文深深感到愧疚,以後會好好的來彌補。另外,「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對於余文獲假釋,表示祝福,並表示,如果余文找工作時有困難,「總統府」會盡力協助。
余文在馬英九特別費案中,因以不實發票核銷在馬英九時任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經台灣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於2008年6月13日送監執行,因為服刑期表現良好,高檢署檢察官為他提出假釋聲請,並獲法務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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