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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政策出台時間 規定
深圳 2005年12月 持《港澳人員就業證》等證件辦理醫保,與內地員工待遇一致。
珠海 2006年5月 持《港澳人員就業證》等證件辦理醫保,與內地員工待遇一致。
蘇州 2007年10月 在蘇州辦理就業登記的港澳人士,可辦理職工醫療保險。
天津 2008年5月 持《港澳人員就業證》等證件辦理醫保,與內地員工待遇一致。
福建 2009年2月 港澳人士按自願原則,持有效證件辦理。享受當地職工同等待遇。
瀋陽 2009年3月 凡在瀋陽工作的港澳人員若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即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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