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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趙鵬飛、劉揚12日電】為實施珠三角《綱要》,《決定》配套出台了附件《綱要(2008-2020年)實施方案》,據了解,《實施方案》通過縱向橫向分解指標,量化定性指標,分解定量指標,明確落實了工作責任。廣東省起草組有關負責人介紹,這將使貫徹落實《綱要》,有一把具體丈量的「尺子」。
年度分解 部門落實
據了解,按照《實施方案》,各項量化任務將派發到省直部門和珠三角各市,作為未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據悉,《實施方案》附件中已明確列出4個表格,清晰地把每個年度各個細化目標列出來,並對《綱要》已明確的到2012年的28項主要量化目標進行年度分解,按年度落實到各相關省直操作執行部門;同時,把人均地區生產總值、服務業增加值比重等12項分解到珠江三角洲9市。
廣東省有關官員介紹,《決定》將主要包括珠三角《綱要》的重大原則問題和明確總體工作思路;著眼戰略性、全局性和可操作性;而《實施方案》則主要解決實施《規劃綱要》要幹什麼、怎麼幹、何時幹、由誰幹的操作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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