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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香港一哥劉士盛(右前)涉非法收取回佣罪名成立,押後至下月宣判。圖為他早前出庭應訊後離開。
【本報訊】有「香港麥當勞一哥」之稱的前香港麥當勞董事總經理劉士盛,涉嫌向食品公司董事收受非法回佣逾300萬港元,作為推薦及批准該公司成為粟米供應商的報酬。劉士盛經審訊後,昨被裁定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待索閱被告背景報告後宣判,其間須還柙監房看管。
麥當勞聲明劉士盛已被解僱
被告劉士盛,49歲。案發時任香港麥當勞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被捕後一直被停薪留職。法庭作出裁決後,麥當勞企業關係副總裁(亞太/中東/非洲)卓禮安即發表聲明,指劉已被麥當勞解僱,並重申他們絕不容忍僱員進行非法行為。
原被控3項罪名的劉士盛,昨被裁定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共兩項成立,另被裁定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不成立。
串謀作假口供 妨司法公正
暫委法官陳仲衡裁決時表示,信納粟米供應商的供詞,獲被告協助成為香港麥當勞的供應商,被告並建議對方成為麥當勞粟米供應商後,付予他粟米定單總金額的1%作報酬。事件中被告利用職權謀取個人利益,故裁定被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成立。至於另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由於牽涉台灣及新加坡麥當勞,而被告只屬香港的僱員,遂裁定罪名不成立。此外,被告被捕後,要求泰國供應商向執法人員訛稱有關非法回佣是他們作為內地投資物業的資金,惟經調查後顯示2人根本沒有作出有關投資。
案情指泰國食品供應商董事Srisa-An與被告於2003年認識。Srisa-An其後開設食品公司Siam Ready Food Co.Ltd,被告則加入香港麥當勞任董事總經理。
推薦粟米供應商索1%回佣
05年5、6月被告與Srisa-An兩度同遊澳門,其間被告要求Srisa-An成為麥當勞粟米供應商後,付予他粟米定單總金額的1%作報酬。劉士盛曾舉家移民美國,大學畢業後於1983年加入洛杉磯麥當勞任見習經理;91年調派到中國擔任營運總監,籌備北京王府井店舖,是首家進駐京城美國快餐店。2000年他又臨危受命調到菲律賓,花了3年時間便將菲律賓麥當勞轉虧為盈;04年5月劉獲委為香港董事總經理,當時本港麥當勞受「有菌」雪糕困擾,劉實行大革新,將商品及形象年輕化及本地化,迎合港人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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