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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薰(右)17日在檢方訊後飭回。 中央社
【本報訊】據中通社17日消息:涉嫌以1000萬元(新台幣,下同)向扁珍行賄「買官」的前101董事長陳敏薰,17日遭特偵組首度以行賄罪被告的身份傳訊。下午二時多,陳敏薰現身特偵組,但並未回答媒體任何問題。
本月2日,她在扁案的審理庭上,與吳淑珍對質時,強調自己絕無行賄,2004年間交付吳淑珍新台幣1000萬元,是給民進黨的政治獻金。不過,檢方經查證認為,陳敏薰給扁珍1000萬之後,陳水扁就打電話給當時的財政部長林全,要林全協助大華證券董事長的位子給陳敏薰,檢方懷疑這1000萬是行賄款項。特偵組不排除近期把陳敏薰等人,追加起訴,並入扁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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