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人民日報》報道,無償培訓農民工,是國家的一項「民生工程」。然而,在一些地方,這項政策卻成了一些培訓學校和官員謀取私利的「斂財工程」。
根據國家規定,每培訓一名農民工,培訓機構可獲500元至800元財政補貼。僅貴州,從06年到07年底,全省就撥付培訓補貼資金3.75億元。與此同時,08年以來,貴州省查處農民工培訓造假系列案件150餘起,涉及官員下至鄉鎮上至省級部門,貪污少則數萬元,多則上百萬元,不法培訓學校騙取國家補貼金額多的達上千萬元。
官員受賄 辦學牟利
調查發現,這主要是由於缺乏嚴格規範的農民工培訓制度,沒有明令禁止政府管理人員參與辦學,以致某些官員和培訓機構鉤結,肆意騙取資金。培訓補貼成了人見人愛的「唐僧肉」,各種培訓學校也應運而生。06年5月至08年1月,先後有5人向時任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楊錦福行賄,申請各種培訓學校。今年4月初,楊錦福因非法受賄87.2萬元,被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此外,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就業局副局長江捷利用培訓主要管理者的便利,在制定培訓政策和實施管理時有意留下疏漏,在試點培訓農民工的9所培訓機構中,自己參股經營達3所,報告培訓人數4萬餘人,佔全部試點培訓人數八成一,獲取財政補貼1,68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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