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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20日電】廣州近日發生了一宗扔磚砸死三月大女嬰的慘案,警方19日已查明扔磚者是一名12歲的男孩小黃。他當時與1歲半的弟弟和6歲大的堂弟在天台上玩耍,失手將磚頭扔下砸中女嬰。由於男孩年紀尚小不足以承擔刑事責任,目前警方正安排雙方進行調解,但肇事男孩父母稱家境貧寒無能力賠償。
男孩父母:家貧無力賠償
據了解,小黃的父母都是重慶人。父親平時在附近城中送煤氣,母親則在一家製衣廠工作。小黃小學三年級沒讀完就輟學在家。警方事後將小黃和其父母帶走調查,6歲男童的監護人也被帶走調查。
根據刑法,12歲孩童無需承擔刑事責任。目前,派出所安排女嬰父母羅承貞夫婦和小黃父親進行調解,商談賠償事宜。但雙方不歡而散,小黃父親聲稱自己無錢,甚至還欠了兩萬多元外債,無力承擔對羅家的賠償。受害方家長目前正考慮是否起訴對方孩子及監護人。廣東律師張蓉表示,此案的賠償金額可能在40萬元以上,最終是否能獲得賠償,取決於肇事者家庭的財產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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