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癖】59歲鋼琴教師陳昆宏,涉在農曆新年期間於粉嶺景盛苑一單位藉上門教琴,先派壓歲錢給12歲女學生,再趁兩人獨處時和她擁抱、錫頸、錫嘴、摸胸和摸下體,被告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昨於粉嶺裁判法院開審。
女事主在錄影會面中表示,被告每周六上門教她彈鋼琴。今年1月31日,她生日後翌日,被告入屋後先給她壓歲錢,讚她「妳係我最乖匯學生」後,便正面用雙手攬住她,再錫她的頸和嘴,然後用手捏其臀部,並摸其胸和下體,過程維持5至10分鐘,事主受驚下入廁所大哭,其間被告衝入廁所催促她,最後被告提議下次補課後便離開,被告更教她說謊來欺騙母親。
被告盤問事主時,指自己當日只是順手攬住事主的肩膊,是長輩對後輩的禮節表現,但遭事主否認,而被告指事主當日上堂精神不集中,事主解釋因被非禮精神才無法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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