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通社24日電: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調查,從2002年初至2007年7月,赤峰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徐國元在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土地開發、項目審批、職務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妻子李敏杰先後受賄錢物折2000餘萬元,案件已被安排由包頭市人民檢察院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