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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慧28日出庭時指「國務費」流水賬要交給陳水扁夫婦及馬永成。 中央社
【本報訊】據中通社、中央社28日報道: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今天出庭證稱,「國務費機密費」每月支出明細與收支總表,原本是吳淑珍、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看,後來陳水扁也要看,她才改為每次製作3份。
扁律師準備逾百問題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理扁家四大案,由陳鎮慧與陳水扁對質,釐清國務費審核、使用等相關細節。扁案今天再度開庭,陳水扁的律師團有備而來,當法官蔡守訓詢問主詰問還需多少時間時,律師鄭文龍回答說他準備了100、200條問題,讓台下一片嘩然。陳鎮慧一直是扁家的大賬房,鄭文龍詰問時把焦點放在陳鎮慧的學歷、經歷上,想證明陳鎮慧沒有會計背景。
陳鎮慧在庭上表示,機密費與非機密費不能撥充後,馬永成沒有告訴她該怎麼解決,後來馬永成要她製作犒賞清冊,她有去問「總統府」會計處製作格式,馬永成沒說製作清冊的目的。也因為吳淑珍與馬永成都指示要辦犒賞,她才會去做相關資料與清冊。陳鎮慧今天的說法,則與馬永成上周出庭時略有不同。
律師鄭文龍問陳鎮慧,每次以犒賞領得的「國務費」沒有實際發出,難道不覺奇怪?陳鎮慧答稱,是吳淑珍說錢要先領出,因為陳水扁常要犒賞,領了先保管著,「他們(扁珍)沒說要發,我怎敢去發?」。陳鎮慧說,她會按時製作「國務費」的收支總表與支出明細,根據馬永成核准過的核銷單逐筆繕打,原本只有製作2份,分別給吳淑珍與馬永成看,後來馬永成說也要給陳水扁,她才多製作 1份,每次交給陳水扁、吳淑珍與馬永成後,他們都收下,沒有再還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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