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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歆的代表律師林文惠表示,無論哪份遺囑有效,王翁都是受益人。
【本報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千億元遺產案有突破性發展。一直主動加入爭產戰的龔如心家翁王廷歆,昨透過律師代表知會法庭,表示退出是宗遺囑認證訴訟的聆訊。由於王廷歆較早前申請要求從龔如心遺產中,支付他這場官司的訟費,主審法官於周一頒下判決後,王廷歆便決定退出本案。
王廷歆的訟費申請是閉門聆訊,各方至今都不肯披露結果。有消息稱,今次龔如心老爺的退出,相信與訟費申請的判決有莫大關係。代表王廷歆的律師林文惠昨在庭外稱,王翁今次退出是得到華懋慈善基金的同意,事實上,是宗遺囑認證案在過去多次的預審中,已把案中的議情一一浮現出來,王翁最初對華懋慈善基金的反申索是案中涉及龔如心2002年及2006年的2份遺囑均是有效,2006年的遺囑只是2002年遺囑的附件。現時老爺王廷歆對本案有感興趣的爭議已縮窄了,故認為毋須加入該2份遺囑認證的聆訊。
重申介入遺囑「解譯」聆訊
林文惠強調,無論法庭最終裁定哪一份遺囑有效,王翁的立場是認為本身均是2份遺囑的受益人之一,故王廷歆聽取進一步的法律意見後,決定退出屬首部分的遺囑認證的訴訟,但他將會介入第2部分的聆訊,即有效遺囑的「解譯」聆訊。當然,倘法庭最終裁定2002年遺囑是有效的,該遺囑已清楚列出王廷歆是受益人之一,獲得繼續照顧起居生活;若法庭判2006年的遺囑有效,法庭就須探究陳振聰在2006年遺囑中所擔任的角色,即是「受益人」或「委託人」。林文惠又指,王翁同意本身僅牽涉的爭議在於訴訟的第2部分,認為毋須花上龐大的訴訟費用,同時參與2個部分的爭產案訴訟。
獲預頒訟費創司法史先河
97歲的王廷歆認為,是宗爭產案中2份遺囑無論哪一份有效,他都是受益人,勝算甚高,故要求法庭開創香港司法史上的先河,預先頒訟費令,讓他可從龔如心遺產中先取得打官司的費用。王廷歆、龔如心的臨時遺產管理人、華懋慈善基金以及律政司司長經過2天閉門聆訊後,主審法官朱芬齡於本周一在內庭頒下書面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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