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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財務機構的私隱投訴大增,私隱專員吳斌稱銀行有權不交回資料給客戶。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邱益忠)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008/09年度共收到825宗來自財務機構、電訊、物業管理等行業的投訴,當中有關財務機構的投訴比2007/08年度上升逾4成至147宗,主要是雷曼苦主投訴銀行不肯交出苦主個人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去年度一共收到825宗來自財務機構、電訊、物業管理等行業的投訴,投訴性質主要涉及未經同意使用個人資料(51.6%)、不滿資料的收集及目的(31.9%)、資料保安(21.2%)、直閱資料要求(11.5%),及直接促銷(8.3%),比2007/08年度的834宗微跌1.07%;但財務機構的投訴則上升42.7%至147宗。而825宗個案中,800宗已完成調查,當中14宗需要發出執行通知。
銀行拒交還迷債苦主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表示,個案急升主要原因,是不少雷曼苦主投訴銀行不肯交出他們的個人資料。但他解釋,由於銀行處理的資料可能涉及第三者,因此銀行有權不交回資料給他們。
繼酒店業及地產業後,公署今年5月將會和醫管局舉辦以私隱為主題的教育活動,提高醫院前線人員處理個人資料的意識。另外,公署6月11日及12日將舉辦第31屆亞太區私隱機構論壇,探討香港電子醫療紀錄的發展,屆時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將會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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