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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當日將被告的私家車截停後,在車尾箱救出「肉參」。資料圖片
【本報訊】報稱任兼職社工的巴基斯坦漢,疑因同居印度女友懷孕6個月,急需籌錢,涉嫌夥同女友綁架女方閨中密友的7歲大巴基斯坦籍兒子,要求男童父母交出20萬元贖金,否則撕票。男童父親報警求助,警方火速成功救出「肉參」。涉案男女昨日認罪,案件押後至今午判刑。
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的2名被告依次為巴基斯坦男被告Mohammad Nadim(22歲、報稱社工),及無業印度女被告Kaur Baljit(27歲)。男被告昨日承認一項意圖獲得贖金而以武力方式將他人禁錮罪名;女被告則承認一項非法禁錮罪名。據悉,女被告案發時懷有身孕,去年10月誕下女兒。
男被告稱因急需用錢犯案
辯方求情指,男被告在一間伊斯蘭教社福機構Islamic Welfare Union任兼職社工,賺取月薪4千元。他親撰求情信指在實行綁架計劃時自己亦驚惶失措,只因急需用錢才出此下策。
女被告則表示受男友指示犯案,最初不贊成,最後被男友說服,在綁架期間多次要求男友切勿傷害男童及盡早將他釋放。
案情指,於2008年6月19日早上7時,7歲巴基斯坦男童離家,前往西貢準備乘校巴上學途中,2名被告突駕一輛私家車駛近,男被告向男童訛稱其校巴故障,叫男童上其座駕載他上學,男童不虞有詐登上賊車。2被告將男童載到他們位於長沙灣青山道441號5樓的寓所。男童在單位內遭蒙眼、用毛巾綑綁雙手及用膠紙封嘴。
禁錮男童 致電索付20萬
同日早上11時30分,男童的尼泊爾籍母親收到來電,聽到男童在電話中說:「來接我走!」約15分鐘後,男童父親再收到來電,電話中男童哭泣及要求接走他。未幾,男被告致電男童父親,要求他繳付20萬港元贖金,否則會殺死男童,並叫他不要報警。男童父親決定報警求助。
警查男被告座駕救「肉參」
當晚8時30分,男被告再聯絡男童父,要求他安排妻子到荃灣港鐵站交贖金。及後,男被告聯同2名巴漢將男童放入一個尼龍袋內,再將尼龍袋放入私家車車尾箱。約於當晚10時30分,男被告駕車至連翔道時遭警方截停,並救出男童。男童送院後證實健康情況良好,身體有輕微擦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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