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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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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炳昌上訴減刑 律政司反求加刑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5-08]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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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炳昌要求上訴減刑,反被律政司要求加長刑期。 本報記者 攝

 【本報訊】涉於先科國際造市案干擾證人、就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監的律師林炳昌及女秘書徐敏偲,昨分別提出上訴申請寬減刑期。但律政司則「唱反調」,指林炳昌身為律師卻利用專業犯案,且於審訊盤問時,刻意留難廉署人員,要求加長林炳昌的刑期。法官押後判決。

 早前申請上訴推翻定罪失敗的林炳昌及徐敏偲,昨由囚車押往法庭提出刑期上訴。被判監4年的林炳昌,昨透過英國女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指,本案的核心是一宗造市案件,並非謀殺等嚴重罪行,林炳昌亦沒有用賄賂或威嚇手法影響證人,且犯案時間極短,故4年刑期屬過長;又指因本案定罪令林炳昌永久失去律師資格,對他已是極大懲罰。

律師干擾證人 案情更嚴重

 律政司一方則提出相反觀點,指林炳昌擁有律師資格,卻干擾證人妨礙司法公正,令案情更為嚴重,須判處更重刑期;又指林炳昌於審訊期間採取不合作的辯護策略,幾乎傳召本案所有廉署人員進行盤問,持續地攻擊廉署人員的誠信,故林不應享有任何求情因素。

 被判囚2年半的徐敏偲的代表大狀則指,徐當時受到男友即先科國際前主席黃創光的指使犯案,她本身對事件來龍去脈並不清楚;加上事件拖延2年多,其間徐先後經歷為黃創光產子及黃創光潛逃,故要求減輕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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