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林鄭月娥表示,政府去年底就推出5項措施,解決工程業界的資金周轉困難。 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政府因應承建商面對的信貸困難,自去年底推出5項措施,包括在工程合約中加入中期付款安排,至上月底已收到343份申請,涉及14.1億元。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政府已拆細多項工程合約,助中小型承建商投標,屋宇署未來兩年會額外委聘20個承建商進行「樓宇更新大行動」。
已發放工程金4.8億
林鄭月娥表示,政府自去年底推出5項措施來解決業界的資金周轉困難,包括在工程合約中加入中期付款的條款;當工程保養期屆滿一半後,便向承建商發放部分工程合約保留金;把定期工程合約的付款比率調高至90%;盡早結算竣工逾3年的工程合約帳目;以及讓承建商可提早收取購買建造物料的款項。
政府推行上述措施後,至上月底已收到343份申請,涉及14.1億元,現已發放工程金額約4.8億元,餘下9.3億元工程金額會在未來數年按工程進度而陸續發放。林鄭月娥又稱,政府會分拆更多的工程合約,包括市區餘下地區綠化工程及連接新界西北及新界東北之單車徑,而屋宇署亦會在現時只有兩個定期合約承建商外,因應樓宇更新大行動而委聘20個承建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