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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海峽西岸新聞中心記者武毅田廈門16日電】針對兩岸兩會去年底簽署的海上直航協議的實施細節,大陸交通運輸部16日在此間公佈了9項推動新措施(詳見附表),涉及兩岸航運協商機制、直航船舶技術標準制定、互設分支機構、避免二次課稅以及海事處理等內容。另外,大陸宣布增加銅陵港、石島港、萊州港、台州港大麥嶼港區、寧波—舟山港沈家門港區等5個兩岸海上直航港口、港區,令大陸對台直航港增至68個。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局長宋德星說,為了避免港口增加、運力盲目增長造成兩岸航運市場惡性競爭,有關部門將根據市場需求重點對集裝箱班輪、客船以及散裝液貨船進行運力宏觀調控。
貨運經營彈性大增
新措施進一步擴大了兩岸登記船舶的通行權限,大陸允許兩岸登記的非運輸兩岸間貿易貨物的船舶,從兩岸港口或第三地港口進入對方港口。台灣長榮海運董事長王龍雄表示,相比此前兩岸航商僅能往來兩岸航線的規定,台灣船舶將有機會搭載其他國家貨物直航大陸,經營彈性將大幅增加。
擬建常效聯繫機制
另據交通部副部長徐祖遠表示,兩岸航運方面的協商已進入更多具體的細節討論,因此兩岸主管部門必須建立常效聯繫機制。據悉,兩岸主管部門將指定人員透過大陸的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以及台灣兩岸航運協會進行「小兩會」協商,並成立水運、海事(含船檢)和搜救3個業務小組,以及時協調和處理海運協議實施中出現的問題。
徐祖遠說,從去年12月到今年4月期間,兩岸共開放60多個直航港口並有125艘船舶投入直航運營,成本降低、貨量增加,對航商應對金融危機都產生了良好的效果。據交通運輸部統計,在全球貨運吞吐量普遍下降16%到20%的同時,兩岸直航貨運量反增到2,000萬噸,僅高雄港近3個月集裝箱吞吐量的環比增長均超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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