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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鄧小平邀請榮毅仁等人組建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 網上圖片
——揭秘改革開放後中國第一筆外債發行
中信的招商和引進外資,走出了改革開放政策的第一步;發行外債,結束了中國「既無外債、又無內債」的歷史,成為中國經濟觀念改變的標誌性事件。
鄧公邀榮毅仁引進外資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剛結束,為了落實把全國的工作中心轉移到現代化建設上來的戰略決策,1979年1月17日,鄧小平邀請榮毅仁等5位原工商界人士座談。鄧公提出,實行對外開放政策,要引進國外的資金和技術,把門路搞得寬一點。他希望榮毅仁減少一些其他工作,集中力量從事祖國經濟建設,創出一條新路子,並指定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谷牧與榮毅仁具體聯繫。
2月,榮毅仁向中央提交《建議設立國際投資信託公司的一些初步意見》,提出為「從國外吸收資金,引進先進技術,為四個現代化服務,似有必要設立國際投資信託公司,集中統一吸收國外投資,按照國家計劃、投資人意願,投入國家建設」。這個設想得到了中央領導的贊同。1979年6月27日,國務院正式批准成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
在批准成立中信的同時,中央決定由外貿部原常務副部長、時任外貿部顧問的雷任民協助榮毅仁籌建中信。7月8日,國務院正式宣佈籌組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榮毅仁任組長,雷任民、吳志超任副組長,辦公地點暫設在北京和平飯店。
籌備三月 中信誕生
籌備期間,中信公司一邊抓緊從中央各部門選調熟悉金融和外貿等專業的幹部,一邊開展接待來訪、洽談項目等業務。經過近三個月的籌備,10月4日,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正式成立。第一次董事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台灣廳召開,會上宣佈了國務院批准的董事會人選:董事會由44人組成,榮毅仁、雷任民、吳志超、陳樹梓、王兼士為常務董事,榮毅仁任董事長,雷任民任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由榮毅仁擔任,雷任民、吳志超、陳樹梓任副總經理。董事會上宣佈了國務院批准的公司章程。章程規定: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是國營企業,是國務院直接領導的業務機構。公司的任務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令、條例,引導、吸收和運用外國的資金,引進先進技術,進口先進設備,對我國進行建設投資,加速我國現代化建設。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2億元。
在公司另外39名董事中,有多年從事經濟工作的老幹部,有各省、市和各部門負責引進外資工作的負責人,有經驗豐富的原工商業者,有知名的愛國人士,也有港澳同胞。
中信的主要任務是吸引外國資金,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設備,以加速中國的現代化建設;但是直至1979年初,中國尚無一部引進外資的法律,這無疑給中信開展業務乃至全國的對外開放帶來不便。為給引進外資創造條件,7月8日,也就在國務院正式宣佈籌組中信的同一天,全國人大頒布《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一) ■來源:《瞭望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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