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菲傭涉嫌謀殺僱主的案件,引起社會關注外傭精神病紀錄有否充份披露。有外傭中介公司負責人表示,外傭來港工作前及抵港後均需接受共2次驗身,確保外傭沒有傳染病或懷孕,亦會在原居地接受精神病測試。惟中介公司透露,外傭在原居地進行精神病檢查時,由於資源不足,醫生往往馬虎了事,檢查結果不能作準。
有外傭中介公司負責人表示,外傭來港工作前需在原居地接受一次驗身,一般而言,檢驗範圍包括心肺、乙型肝炎、愛滋病測試、梅毒、驗孕及大便驗蟲等,亦會檢驗外傭有否精神病等紀錄。外傭抵港後,中介公司亦會代僱主安排外傭在本港醫院再接受一次驗身,收費一般約為700元,但並不包括檢驗外傭是否患精神病。
該負責人續說,若僱主表明要知悉外傭有否精神病,中介公司可安排外傭到化驗中心檢驗,有關費用需由僱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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