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新社17日消息: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7日依「偽證罪」起訴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及女婿趙建銘,並依「教唆偽證罪」起訴吳淑珍。
因「國務機要費案」衍生的偽證案,台北地檢署17日偵查終結。
台北地檢署當日下午發出的新聞稿指出,吳淑珍因利用陳水扁任內請領「國務機要費」職務上的機會,搜集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平日消費所取得的發票,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75,946元、86,944元及78,461元。
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國務費案」時,吳淑珍分別於2006年9月、10月間,在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接受訊問前涉嫌教唆陳幸妤等人到檢方接受訊問時,虛偽證稱相關發票是代父母購物饋贈、或代父宴客而取得,屬「因公支出」的項目。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隨後到查黑中心作證時,則分別作虛偽的證述,涉嫌違反「偽證罪」。
起訴書表示,吳淑珍涉嫌以積極行為教唆他人為自己偽證,仍應以「教唆偽證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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