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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由於從10名中國女性研修生工資中非法徵收「管理費」,日本和歌山地方法院田邊支部日前命令3家縫紉公司共計賠償約3,100萬日圓(約合人民幣225萬元)。據日本共同社報道,研修生方面此前要求賠償約3,550萬日圓損失。法官矢田廣高斷定徵收管理費違法,指出「(原告)被強制支付了管理費」。
據判決書記載,研修生分別在2002年至2003年來到日本。除每月被迫從工資中支付2萬日圓至2.5萬日圓所謂付給中國中介機構的管理費外,而且對長時間加班及假日工作沒有獲得適當的報酬。此外,研修生於04年成立工會要求支付拖欠工資,但被解僱,法院判斷認為這是公司方面濫用解僱權,屬於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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