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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和特區政府近年積極鼓勵內地港商由一直從事的來料加工貿易,轉型為「三資」企業。事實上,這兩種企業模式涉及不同的政策和銷售安排:來料加工廠是無法人資格,而三資企業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而最大的分別,是在於來料加工貿易企業不能從事內銷的活動,所有製成品都必須外銷,而三資企業的優勢是產品可以作內銷,開拓內地市場。
來料加工貿易企業來源於所謂「三來一補」的政策,即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是內地在改革開放初期嘗試性地創立的一種企業貿易形式,主要是由外來資金商提供設備、原材料、來樣,並負責全部產品的外銷,由內地生產單位提供土地、廠房、勞力,所生產的產品需要全數外銷,若要內銷則需要完成十分複雜的手續及程序。不過,隨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及廣東省推行升級轉型,來料加工貿易企業面對轉型和升級的壓力。許多港商都選擇以轉型做三資企業,為開拓內銷作鋪設。所謂「三資企業」,意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三類外商投資企業,他們可以自行確定內外銷比例,且地方政府收費項目亦較來料加工廠為少。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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