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實習記者 盧家怡)新高中學制將於9月實施,特殊學校將加設新高中課程。但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表示,本年有360名學生因年滿18歲而被迫離校,家長曾為此向教育局爭取子女的留校權,但目前只有34人獲批留校,其餘要學校視乎學位餘額,才可決定學生的去留。特殊學校校長指,剩餘學額可謂僧多粥少,教育局又無指引該如何作篩選,學校陷於左右做人難的窘局。
教局:可共同商討評選準則
教育局首席督學黎錦棠回應指,校長可向局方提供學生資料,共同商討評選學生的準則,但他未有說明學校應向局方提供什麼資料。他又表示,局方制定學制時,以18歲為劃分標準,倘若學生未完成12年教育,應可獲批留校讀書,並答應於下星期向申請人發出書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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