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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譚智恆認為書籍設計師在設計前,先要充分了解書本內容。(下圖)《藏地牛皮書》採用黃黑兩色,予人鮮明感覺。
文:謝佩玲 部分圖片由創Bookcafe提供
因為(口+靚)模寫真集而搞到滿城風雨的香港書展剛結束,要在浩瀚的書海中突圍而出,除了靠主題及文字功力,設計及包裝上的官能刺激同樣重要,但具體應怎樣設計才好呢?副刊專題版就請教了香港理工大學設計學院助理教授兼視覺傳達設計學科主任譚智恆,分享設計一本書其實要考慮甚麼因素。
譚教授表示,現代書本設計受很多因素影響,很難定義怎樣的書籍設計才算好,但基本要符合主題,這是一個客觀條件,然後是能夠吸引人。「書本設計其實是一種視覺文化,能反映一個社會是怎樣的,是顧客主導,要考慮不同方面,而且是有先後次序—先是了解內容,然後是整本書的結構,最後是封面。」
尊重原著 傳達訊息
譚教授指,書籍設計是視覺傳遞設計的一種,是傳達訊息的方向,視覺傳遞設計也包括時裝、攝影、印刷、資訊訊息設計及其他讀物出版,關注到用家得到訊息的方式。文字設計(typography),是平面和視覺的傳達;當中的目的、組合、控制、字體可幫助讀者明白字裡行間的意思,是一個透明的媒介。書籍設計師不宜擅自加插自己的訊息及情感—畢竟這是作者與讀者之間的空間,最重要是怎樣令讀者解讀內容。現在流行個人風格,有書籍設計師覺得文字不重要,又或者是覺得作者寫得不好,例如David Carson在雜誌《Ray Gun》的設計,用了特定的符號代替原文,這是設計師介入內容的例子,當然書籍設計師擅自用符號改掉原來的文字,如之前沒有得到原作者的同意,就是不尊重對方,譚教授對這種做法不敢苟同。
形成書籍的條件有文字、載體如古時的紙莎草紙(papyrus)及複製方法——由最初的人手抄寫以至後來的印刷術。書不只是一個載體,也屬一種文字傳承及傳播,書籍可分線性閱讀類,如故事、小說類別;以及非線性閱讀——是指找資料、需要較快的閱讀,這種書的文字更需要用視覺設計幫助。
吸引讀者 多方入手
要吸引讀者,第一印象十分關鍵,自古以來各施各法,譚教授說title page是指書的cover,亦即書的「外套」,通常是用來登廣告,看完後會把它除掉。1920年代是用紙書皮、新聞紙,較便宜;西方的書籍慣用硬皮釘。有書籍以某些內容做封面,例如《Ways of Seeing》,以外觀及內容吸引讀者。有些書的「存在感」很重,如封套及書面以錫紙、磨砂紙等物料製成,突出了書的「霸氣」。「《藏地牛皮書》是一本視覺效果很強的書籍,用上了牛皮紙,營造出特別效果。」
書冊自古已有,「冊」字在古時的象形文字指用來記字的竹簡;在「冊」字下面加一雙手形成「典」字,二手盛一書。書本在思想、精神和情感上,與人產生不同方面的互動,不是物件本身,而是一整個經驗。書與讀者間有�蚇丳K關係,是近距離物件,譚更認為「當中的設計是一種視覺語言和icon。」
據譚教授介紹,書籍設計包括文字、功能、美學及在設計中隱藏的東西,書籍設計師不單要有分析內容的能力,同時要與作者互相傾談內容、排序、空間,還要考慮字與字間的空間感和距離感、字型大小、字體,要平衡閱讀效果及舒服度。
「書籍設計除了包裝外,還有內容編排、文字與圖片的相互關係、插圖的繪畫與選材,物料和紙的質感和重量、釘裝方法等都要考慮,並非完全的單憑感覺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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