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四川記者刁繼成成都3日電】四川成都家樂福超市雙橋子店因未支付報酬,也未經過照片作者同意,擅將《川劇變臉》照片擴大掛在超市員工通道入口,且在圖片上加注文字「歡迎光臨家樂福」,被成都高新法院判侵犯著作權,賠償1.5萬元。
去年4月底,照片作者成都戲劇攝影師余小武發現自己通過「三次曝光技術」拍下的《川劇變臉》,遭成都家樂福雙橋子店侵權後,要求對方撤下宣傳照片並給予相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