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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建廁所」案中被控串謀欺詐的康文署三級康樂助理員陳木嬌(中)。
【本報訊】管理康文署轄下�o魚涌公園及西灣河遊樂場內務工作的高級康樂助理員,涉嫌與3名下屬串謀詐騙公款,向建築署訛稱轄下公園須進行多項維修工程,企圖用來填補他私自在辦公室的男女淋浴間加建坐廁和洗手盆的工程費6千多元。4人昨於東區法院被控3項串謀欺詐罪名,他與一名下屬認罪,案件押後下周判刑。
4名被告依次為高級康樂助理員陳守仁(50歲)、同為三級康樂助理員的陳木嬌(40歲)、陳東源(38歲)及楊位勇(40歲)。控罪指出,首被告於2007年6月4日至10月15日期間,同其餘3名被告向建築署訛稱,�o魚涌公園第二期及西灣河遊樂場有多項小型維修工程進行,成功騙取6千多元費用。首及第二被告承認2項控罪,其中首被告獲不提證供起訴餘下一項控罪,2人將於下周一判刑,而第3及4被告的案件則押後今天開審。
借小型維修工程騙6千
案情透露,政府各部門可依程序,向建築署申請為轄下場地開展小型維修工程,獲批准後便會發給定期合約承辦商,再分判予其他工程公司進行,每項小型維修工程的基本費用是250元。在2007年中,首被告越過程序,私下吩咐分判工程公司的管工,在�o魚涌公園第二期康文署辦事處的男、女淋浴室內安裝廁所設施。
為了支付該名管工的工程費用,首被告於案發時間,指示次及第4被告,向建築署訛稱�o魚涌公園第二期及西灣河遊樂場內,分別有關於水管、五金及批盪等共25項維修工程須要進行,並發出有關的維修申請表及施工令予工程公司,涉款共6千2百多元。
建築署視察揭發事件
事後,建築署職員到在�o魚涌公園第二期的康文署辦事處視察,發現該項未有申報的廁所設施工程,終揭發事件,估計涉案設施費用約8千至1萬元,事件轉介廉署調查。首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犯案是為了填補2個辦公室坐廁及洗手盆的開支。
記者昨往�o魚涌公園第二期的康文署辦事處實地勘察,發現職員辦事處與公園公廁相隔不到數十步,但公廁衛生情況一般,使用率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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