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名的士司機涉嫌夥拍2名無業男子及其他人士,持電槍準備械劫一名躉船東主逾140萬元,但在行動前被警方「O記」先發制人。涉案5名被告昨被解上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由於警方需作進一步調查及進行認人手續,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提堂。
5名男被告依次為黃連鴻(50歲、的士司機)、潘肇偉(52歲、無業)、王啟陽(43歲、無業)、黃國良(30歲、無業)及葉錦標(55歲、的士司機)。5人被控於今年7月17日至8月3日期間,串謀搶劫黃章可港幣146萬多元及20萬元人民幣。5名被告均有保釋申請,惟因案情嚴重,加上有涉案人士仍然在逃,控方反對5人保釋申請,獲裁判官接納,5人須還柙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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