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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一名受聘於衛生署外判清潔公司的中年男士,分別在1992年及2003年干犯輕微罪行,未能通過「品格審查」而失去工作,昨前往衛生署抗議遭受不公平對待。協助該男士的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指港府帶頭歧視更生人士,且沒有為外判公司員工設上訴機制。
55歲的陳先生曾因打架及未經醫生處方下購買俗稱「偉哥」的威而鋼,兩次俱被判罰款500元但無須入獄。今年6月,陳先生任職衛生署外判清潔工。他表示,曾在填報「保安檢查」表格時,主動申報案底,但「漏報」了其中一次記錄,其後收到離職通知。
衛生署發言人表示,曾要求事主填寫「保安檢查」表格,但事主在表格上聲稱「從沒有刑事記錄」,誠信存疑。發言人指出,署方聘用及解僱一名員工,均依足公務員事務局指引,不會有不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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