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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美總會主席 涉呃康文署25萬資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8-20]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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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陳少文(右)出席香港體育學院頒發現金獎勵予亞運銅牌得主林文勝的儀式。資料圖片

 【本報訊】香港體壇爆出國際醜聞。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陳少文,控告他涉嫌貪污,協助1名被停賽的運動員參加2006年多哈亞運會,以及詐騙「康文署」25萬元資助。被告暫獲廉署准予保釋外出,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現年39歲的陳少文,1994年於英國利物浦大學畢業,獲運動營養學學士學位。他由15歲開始力量練習,1994至1996年在港從事私人教練,1999年開始擔任香港健美總會主席至今,平日則經營戶外休閒娛樂俱樂部。

串謀停賽選手 涉賄亞健總高層

 陳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以及一項欺詐罪名。

 有關串謀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6年5月至2007年2月期間,與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及1名運動員一同串謀,使該名秘書長從有關運動員接受1萬美元(約7.8萬港元),作為該名秘書長縮短或撤銷有關運動員被判暫停參加任何健美比賽的期限,使他可以參加2006年多哈亞運會的報酬。

廉署:為減刑以1萬美元行賄

 廉署調查發現,該名運動員早於2005年10月參加韓國的健美比賽時未能通過藥檢測試,被暫停參加任何健美比賽,為期2年。

 此外,有關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7年底至去年5月15日期間,在中國香港健美總會截至2007年3月31日止財政年度的周年報表中偽稱,有關康文署資助節目結算表內容真確,所列各項實際支出的金額均為真實的金額。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康文署接受有關周年報表為真實,致令康文署不會要求中國香港健美總會退還資助。被告涉嫌透過上述虛假陳述,詐騙康文署的資助合共逾25萬港元。

 康文署發聲明稱,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涉嫌貪污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聲明指此次是個別事件,對香港體壇及年底舉行的東亞運動會,不會有負面影響。該署會不時檢討監察措施,和諮詢廉署及其他有關部門,不斷完善審批和監察的機制,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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