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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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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原則支持校園驗毒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8-20]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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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桂壎(中)表示,律師會一直支持港府打擊濫藥問題措施,原則上支持校園驗毒計劃。 本報記者鄭啟源 攝

 【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港府就推行自願性校園驗毒試驗計劃,廣泛諮詢社會意見。香港律師會表示,原則上支持政府推行校園驗毒計劃,但認為試驗計劃應屬自願性質,並非以立法形式進行。由於計劃牽涉人權及私隱等問題,倘當局在驗毒前,得到家長及學生書面同意,能減低法律挑戰的機會。律師會又認為,若有警方介入試驗計劃,會令學生存有戒心,或會影響學生的參加意慾,令計劃成效大打折扣。

 律師會會長王桂壎表示,律師會一直支持港府打擊濫藥問題措施,原則上支持校園驗毒計劃,但關注計劃觸及私隱及國際保護兒童公約中的相關法例,即使得到家長同意,亦有可能干犯相關條例,倘同時獲學生書面同意,能大大減低被司法挑戰的機會。在進行驗毒時,倘學生突然改變初衷,亦不能強迫學生繼續驗毒,但應通知家長有關情況。

王桂壎:憂慮學生人身安全

 王桂壎指出,計劃目的是幫助青少年戒毒,故不能與警方緝毒工作有關連,更認為警方參與校園驗毒計劃,會對計劃造成影響,「學生會因警方介入而存有戒心,即使資料不會用作檢控學生,只作為打擊毒品源頭,但仍可能影響學生人身安全。」他表示,若學生確實與毒品拆家有聯繫,不法分子或會懷疑學生是「告密者」,對學生不利。另外,社會人士亦擔心,警方以學生驗毒結果追緝毒品源頭,學生可能牽涉毒品罪行調查,甚至被傳召出庭作供。

盼當局能平衡各方意見

 律師會又要求政府須提供詳細名單,列清所有保存及查閱學生驗毒資料的授權人,人數以越少越好為原則。由於驗毒結果涉及私隱,政府亦應設定資料保存期限,並制訂日後銷毀資料的詳細程序。

 王桂壎又稱,校園驗毒計劃並非香港獨有,英、美等地都有推行類似計劃,他舉例指,部分英國院校更會要求家長授權,為其子女進行身體檢查。他相信政府能夠平衡各方意見,完善試驗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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