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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樹成行、綠草茵茵,取代此前的雜亂違建。
5年來,經過對深圳市違法建築問題的廣泛調研和反覆研究,深圳市政府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辦法,引導違法建築依法依規接受處理,走合法報建的路子,從源頭上減少違法建築的產生。「『疏堵結合』是從根本上解決違建的重要手段」,深圳市副市長呂銳鋒曾坦言:現在回過頭來看,如果沒有這幾個疏導措施,我們查處違法建築工作很有可能會堅持不下去;光堵不疏不行,但如果我們把握政策不嚴格,也很有可能帶來擴大化、濫用化,從而誘發變相產生違法建築的風險。
深圳5年來所採取的疏導措施,主要有三個:一是有條件地批准部分停建生產經營性違法建築復工。對寶安、龍崗兩區符合條件的生產經營性和公共配套類違法建築,在經過規劃、國土、消防等部門審核批准並繳納保證金的前提下,准其復工建設,納入臨時建築進行監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全市核准復工1030宗,解決了特區外產業發展臨時用房的需求,消除了部分停建違法建築的安全隱患。
二是針對符合一戶一棟原則的原村民無房戶,出台《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設暫行辦法》,暢通了原村民私房報建渠道,解決了原村民的住房實際問題。各區結合轄區實際,制訂了更為詳細具體的實施方案,並積極引導,嚴格把關,規範管理。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全市申報11811宗,批准建設6853宗。
三是結合城中村改造和重大市政項目的徵地拆遷工作,推動原村民住房的統建工作。不僅釋放了大量的土地資源,有利於節約集約用地,而且有利於美化城市環境,提高市民居住質量。如福田區漁農村,羅湖區水貝,南山區大沖,鹽田三村、四村,寶安區上合村,龍崗大運新城等;有些已經建成了,有些正在建,有些在做統建整體改造的前期工作,還有一些不是整村開展的,是局部區域、部分項目進行統建的,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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