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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及家長將於11月獲發同意書,雙方簽署後,政府委託的專責隊伍方可收集及化驗學生尿液樣本。拒絕簽署同意書或臨陣退出的學生,社工會深入了解問題
2.專責隊伍到校前一周通知校長,驗毒前一日隨機抽籤揀選化驗學生名單
3.專責隊伍抵校後會向學生派發樣本收集瓶,讓學生在廁格內提供尿液樣本,期間不會被監察,過程約15分鐘
4.當首次測試呈陽性反應,將會以另一品牌的工具再測試;若仍呈陽性反應,而學生又堅持沒吸毒,樣本會被送往認可化驗室進行確認
5.當學生尿液樣本在任何一次測試中呈陽性反應,並承認曾吸毒,視乎情況安排社工或老師輔導跟進,但驗毒資料不會向警方提供,警方亦不可因學生吸毒而作出檢控,學校也不能開除學生的學籍
6.化驗結果只通知社工、校長、家長、班主任和個案經理
7.專責隊伍社工會與吸毒學生面談,若學生涉及吸毒以外的罪行(如販毒),將勸喻學生自首,否則作出舉報 資料來源:保安局及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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