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有台灣「法拍屋大王」之稱的廖文權,曾在7年內賣掉3,900多間房子,平均一天賣1.5間,銷售能力驚人。3年前他被檢舉逃漏營業稅,補稅加罰鍰折合4億多元(新台幣,下同),但「財政部」事後卻認定他「沒有逃漏稅意圖」,免除3億元罰鍰。由於涉及立委關說,因此被戲稱為「廖文權條款」,而涉嫌放水的賦稅署長許虞哲,將接受地檢署的調查。
北區稅務局桃園縣分局表示,廖文權於2006年1月24日才辦理登記東方地產公司,因過去個人購買法拍屋,按規定不列入公司營業項目,從沒有想到有集團以人頭方式買屋,只申報個人綜所稅,卻規避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指出,廖文權從1999年到2005年間,以公司員工當人頭標購北部地區法院法拍屋,再以個人名義出售,7年間賣出3,956間,都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而非以高稅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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