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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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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師涉非禮7女童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9-23]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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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誘未成年女網友拍裸照,孌童教師昨在荃灣裁判法院被控以21項控罪。圖為荃灣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本報訊】32歲孌童男教師,透過互聯網認識9名年僅11至15歲的女童後,涉嫌相約她們外出會面時以金錢利誘拍攝色情相片,其後更非禮她們。被告昨日被控10項猥褻侵犯、10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共21項控罪,獲准以現金3萬元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10月8日,待移交文件轉至區域法院審訊。

 被告陳亨,報稱任職教師。控罪指,被告在今年5月9日至6月4日期間,於香港利誘9名女童製作兒童色情相片,更非禮其中7名女事主;另外,被告亦被控在今年6月5日,在香港管有兒童色情相片,而在該相片中被告不是唯一色情描畫對象。

准3萬保釋 押後下月審

 據悉,被告單身,與父母同住,案發後已辭職再沒有擔任教師,也沒有任何刑事記錄。

 被告是在網上認識不同女童,彼此之間沒有任何師生關係。被告在認識女童後不久,便相約她們到酒店、被告家或其他人士家中,以給予她們金錢引誘供拍攝大量孌童照片,在拍攝期間更乘機非禮她們。涉案的女童照片為第一級的色情物品,屬輕微級別的裸照,被告在拍攝後便將照片儲存在電腦中。當警方搜查被告的電腦時,發現內含近千張兒童色情相片,當中包括不少從網上下載的女童色情相片,另有小部分攝有被告樣貌。

 控方在庭上表示,因恐防被告會接觸證人而反對被告擔保。但辯方的大律師王振強則指被告自6月被拘捕後獲保釋至今,被告均沒有接觸任何控方證人,涉案女童與被告工作亦沒有關係,所以控方的憂慮並不成立。再加上被告初犯,依時出庭,希望法庭能批准辯方保釋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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