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黃殿晶、羅冬凱珠海25日電】珠海首家派駐港澳的「窗口公司」珠光集團,債務重組交易儀式於9月25日在珠海度假村舉行。至此,珠光集團債務重組歷時9年,經歷港澳、內地3個不同法律管轄區域,終告成功。珠光集團共欠債79億港元,最終削債率為63%,削債總額50億港元,是目前國有企業在境外債務重組削債額度之最。
曾遭法院裁定破產
珠光集團是中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後,珠海首家派駐港澳的「窗口公司」,誕生於20世紀80年代初。業務涉及填海工程、房地產、金融投資等,其資產主要分佈在港澳及珠海,「珠光發展」也曾在港聯交所上市。
1997年金融風暴後,珠光集團為珠海市政府背負巨額債務,融資渠道斷裂,債權銀行提出多項訴訟,該集團不得不在2001年宣告債務重組。2004年6月2日和10月4日,澳門初級法院和香港高等法院分別裁定將珠光集團破產及清盤,並委任清盤官,接管珠光集團。「珠光發展」控股權易手,退出港澳市場。據統計,珠光集團共欠港澳及內地30多家銀行債權人總債務79億港元(截至2004年10月4日的本息)。
回復港澳法人地位
2006年10月16日,珠光集團債務償還安排協議簽署。根據重組協議,作為投資方的珠海市國源投資有限公司向珠光集團的銀行債權人支付29.06億港元。其中,用珠光自由物業轉讓受益抵債22.3億港元,同時抵消珠光集團所欠銀行債權人的債務本息合計79.4億港元,削債率63%,削債金額達50億港元。債權人將終止、擱置珠光集團在港澳法院的破產、清盤程序,回復該集團在港澳的企業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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