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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台北消息:陳水扁在24日的二審合議庭,法官以扁家仍有未遭凍結的5.7億海外資金為由,裁定延長羈押3個月。不過吳淑珍為了力保兒子,不惜自己被判死刑、緊咬阿扁都願意,甚至還要跨海聘請律師,將扁家財產搶回來。
據《時報周刊》報道指出,吳淑珍不滿法院沒有讓陳致中緩刑,原本想將扁家海外資金拿回換取家人自由,但是沒想到不但遭重判,還要被追徵追繳犯罪所得,讓她身陷進退兩難的圈套,因此決定採取強硬態度,非但不出錢,還要跨海聘請律師,將扁家被凍結的錢努力留在瑞士。
在美林銀行中保倉公司與蘇格蘭皇家銀行中的格拉罕公司,為數2100萬美元的資金,就是銀行進行查證後,認定為洗錢行為才凍結。另外的台幣5.7億則由台灣檢方經司法互助請求瑞士凍結資金。
未確認犯罪所得成「漏洞」
由於必須確認是犯罪所得,錢才能匯回台灣,但陳致中夫婦始終未承認被凍結的資金是犯罪所得,以致瑞士的洗錢贓款仍無法匯回台灣,也成為扁嫂得以跨海訴訟的「漏洞」。其中2億1百萬美元是瑞士主動凍結,因此扁嫂將目標轉而向台幣5.7億下手,因為扁家可以在瑞士提出異議官司,打贏後,這筆資金仍是扁家的。
據《時報週刊》調查,黃芳彥成為扁嫂跨海聘請律師的代理人,他也已經替扁家委任的律師,就5.7億新台幣的部分向瑞士聯邦檢察署遞出聲明異議狀。而境外律師費用相當可觀,每月需台幣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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