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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日本海上保安廳扣押的台灣海釣船「福爾摩沙酋長二號」船長王維新(左)25日晚間回台。中央社
【本報訊】據中央社25日消息:遭到日本海上保安廳扣押的台灣海釣船「福爾摩沙酋長二號」船長王維新今天晚間回台,他表示,日方撞擊他的漁船,台方卻沒有任何表示,心情很爛。
日本法官上午對有關這艘海釣船的案件進行簡略式判決,罰款30萬日圓(約新台幣10萬7000元),由駐日辦事處先代繳,王維新隨即獲釋。
稱海巡署什麼也沒做
王維新晚間搭乘華航班機回台,身上只有一套衣物,一雙拖鞋,連護照都沒有。被問到返台心情時,他臉色一沉直說「很爛」。他指出,當天漁船根本沒有越界,但日方船隻卻包夾漁船,並且猛烈撞擊,台方海巡署人員抵達現場時,距離船身30公尺停下來,什麼也沒做。
王維新表示,遭拘禁期間只有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辦事處一位課長來看過他,雖然整個期間並沒有遭到不好的待遇,但是在他離開時,日方要求一定要簽下「誓言書」,其中提到漁船是遭到海巡署船隻撞擊,如果不同意簽字,就不能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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